各学院:
为切实推进我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 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12〕7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校已获批省级及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获批的省级及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具体见附件2)。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专业综合试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包括教学团队建设、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环节及教学管理改革等的进展情况,预期目标是否实现及资金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1.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进展报告》(附件1),电子档1份和纸质档2份(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佐证材料纸质档1份(需装订成册)。
2.截止日期:2014年11月20日。
4.各项目将材料交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二楼 225 室),电子档发至邮箱:6623788@qq.com,联系电话:87943523。
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进展报告
教务处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