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教材征订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07


院教[2016]73号

各学院: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现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及征订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定原则

1.严格按照学校《教材选用管理办法》(院教[2012]50号)文件规定,所选教材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满足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各专业必须选用对应层次教材,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种教材。

2.涉及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简称“马工程教材”),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见附件1)

3.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省部级获奖教材。各学院选用优秀教材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3.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原则上不选用五年以上出版的教材,若未达到此标准,则需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确切原因,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征订

    4.若选用自编、参编教材,须近三年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教材。

二、征订要求教材征订单填写说明

1.除通识必修课由开课单位统一征订教材外,其他各学院所需教材由上课学院征订,包括本院专业课程由他院开课的课程教材。开课学院需向上课学院提供准确的教材名称及相关信息。

2.专业选修课不再统一征订教材,每门专业选修课可征订1-2本教师教材。

3.教材征订单中课程先后顺序须与大学综合教务>培养方案>统计报表>教学安排表中所列课程顺序保持一致,所开设课程不需征订教材的也须注明,以免发生漏订情况。

4.按照教材征订单(附件2-4的格式,统一填写需订教材的相关信息(如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版次版别、订购数等)。征订教材的专业一定要写全称,不要写简称。

 5.“优秀教材种类”栏目中注明所选用的优秀教材种类(“马工程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二五”规划教材、国家级获奖教材、省部获奖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等),如有校内教师编写出版的教材,请在该栏目下注明是主编、副主编还是参编。

 6.确认学生及教师用书的准确征订数量,填写授课班级的现有实际学生人数(休学、退学和转专业的学生不计入)。

 7.所征订的教材如为上下册或多册书籍,应在填写教材征订单前与以往教材征订单进行仔细核对,以免发生漏订和反复征订的情况。

 8.教材征订单准确完整填写完后,采用A4纸打印,2013、2014、2015、2016年级顺序,本科专业一本,专科专业一本,专业按专业代号顺序排列左侧装订。专业课、通识必修课教材征订单需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学院负责人审核表需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截止时间:

2016年1223日,逾期不报,教材中心将不再负责征订。

 

联系人:李茜

邮箱:15684733@qq.com

联系电话:87943523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6年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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