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届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8]1号)精神,武汉市教育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的通知,现将我校2018届应届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我校2018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此次教师资格认定:
(一)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全部成绩合格。
(二)符合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的学历、普通话、体检、思想品德等条件。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专科学历
(2)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以上,申报语文学科、幼儿园教师资格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4)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刑事处罚记载,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行为,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三)可以按期毕业。
二、申报方式及申请流程:
(一)申报方式:教师任教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二)申请流程:网上申报→网报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发证。
1. 申请人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3月21日~4月3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24:00;
(2)网报地址:中国教师资格网()。(高校应届毕业生只能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申报)
2.网报现场确认:
我校现场确认时间:4月23~4月27日,申请人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地点:行政楼招聘大厅(154)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及信息包括: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普通话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申报语文学科、幼教教师资格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4)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5)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原件1份;
(6)检查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原件(正反打印);
(7)1寸登记照1张;
(8)档案袋封面1张。
(三)注意事项
1. 认定机构和确认点的选择:
申请人申请高中或中职层次网报时应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作为 认定机构,选择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为 现场确认点;
申请人申请初中及以下层次网报时应选择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作为 认定机构,选择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为 现场确认点;
申请人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自负。
2.《教师资格认定表》统一用A3纸正反打印(一式2份)要求申请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并在诚信承诺处签名;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普通话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档案袋封面均使用A4版面;《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由学生所在学院鉴定盖章。
4.网报上传照片为免冠登记照,确认现场所交1寸登记照 必须 与网报上传电子照片同底;
5.体检:教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见附件一)
附件一:教师资格体检医院名单.docx
附件四:《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附件五:《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资料袋封面》.doc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