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9-22

各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定于2020917-1126日开展我校2020年学生体质达标测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试项目

1.测试项目(男子):视力、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

2.测试项目(女子):视力、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必须穿浅色上衣)、50米跑、立定跳远、800米跑。

二、测试时间

2020917-1126日,各学院测试时间安排可见附件1

三、测试流程

1.检录:学生严格按照指定测试时间(见附件1)在6号教学楼一楼前集合检录,并携带相关证件及《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安全告知书》回执单(各院系学工办领取)。

2.室内测试点:在检录点完成检录后,按照测试老师安排的测试顺序分别进行。

3.田径场测试点:在检录点完成检录后,首先测试50米,然后男、女生分别测试1000米和800米。

4.若遇阴雨天气,室内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视力)照常进行,室外项目(引体向上、50米跑、800米跑、1000米跑)是否进行以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为准;若因雨取消,补测时间由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四、测试地点

1.检录地点:6号教学楼一楼西侧;

2.室内测试点:6号教学楼一楼,测试项目:坐位体前屈、女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肺活量;6号教学楼二楼,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视力;

3.田径场测试点:田径场西侧主席台前,测试项目:50米;田径场东南角,测试项目:800米、1000米;

4.引体向上测试点:体育馆门口(网球场北侧),测试项目:引体向上。

测试地点示意图详见附件2

五、测试对象及免测手续的办理

我校全体学生(含专升本,不含继教学院)均需参加测试。如有特殊情况,参照下列方式进行:

1.因病或术后恢复期学生,可向体育学院体质健康测试中心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个人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3),由医疗单位出具证明或提供住院材料、经体育学院体质健康测试中心核准同意后,方可免予执行《标准》测试。《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于体测当日10:30后送交体育学院体质测试中心办公室(6号楼6103)。

2.缓测。因个人原因不能及时参加测试的学生,可向体质测试中心办公室(6号楼6103)提出口头缓测申请,经与体育学院体测中心负责人沟通协商后,方可调整并登记补测时间。

六、测试成绩

本次测试要求学生以最佳状态完成,测试成绩将发放到各个学院,以备存档、查询。学校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2014]5号)文件相关精神,酌情将成绩运用于学生毕业综合审查,测试评分标准可见附件4

七、测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体测工作,指定一名学院领导和一名教师负责体测各项工作,并将名单上报体育学院(见附件5)。

2.请各学院测试负责老师根据测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安排工作人员带领学生到检录地点集合,并组织志愿者为体测过程中身体不适的学生提供志愿者服务。

3.参加测试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安全告知书》回执单,按时达到测试检录地点,由测试教师统一安排测试顺序和测试项目。

4.测试学生应在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穿着运动服和运动鞋,测试当天要提前至少半小时吃饭,测试前不要熬夜通宵,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以避免晕厥或发生不适。

5.学生在体质健康测试过程中代他人测试或请他人代为测试,一律视为考试违纪,一经发现取消测试成绩,并按考试违纪论处。

6.如有免测情形请提前办好免测手续。

八、测试单位

测试工作由体育学院具体负责,本测试方案由体育学院负责解读。(体质测试中心联系人:袁田 13886182655

 

附件1:2020年学生《国家学生健康标准》测试时间安排.docx

附件2:测试地点示意图.doc

附件3:免予执行《标准》申请表.doc

附件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评分标准.docx

附件5:2020年体测学院负责人信息表.doc

 

                                教务处、体育学院

                                   202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