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教[2009]35号
各院系:
为进一步调整我校的专业布局,优化我校学科专业结构以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教高厅〔2007〕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0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新专业的基本原则
1.适应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培养高素质师范类及应用型人才的定位。
2.与学校学科专业发展布局相适应,能够优化学校的学科专业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能够增强学校的学科专业优势和特点。
3.2010年新增专业申报本科专业和专科专业(主要限于经济管理类)同时申报。
二、申报新专业的基本要求
1.切实做好生源和人才需求的调查和论证。
2.有经过充分讨论和研究确定的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其他必备的教学文件。
3.要以学科专业为依托。鼓励以特色学科专业为依托设置专业方向群。
4.具备基本的办学条件,如师资、实验、实习及实训条件等。
5.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按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制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院教字[2009]第29号)制定和执行。
6.实行申报专业总量控制,每个教学院系申报的新增本科专业数不超过1个。
三、申报新专业的程序及时间要求
1.各系根据申报新专业的原则性意见,组织校内外专家认真研究本系专业发展布局,提出拟增设新专业名称,并进行生源、人才市场需求和办学可行性初步论证。
2.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填写新专业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模板可从教务在线“教务公告”栏、教学工作群及教学主任群共享下载,填写时请严格按模板批注的要求进行填充),于
①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关于学科专业建设的计划;
②增设、调整专业的主要理由及论证材料;
③专业申请表(见样表);
④增设、调整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⑤增设、调整专业的专业课任课教师配置一览表(教师姓名、年龄、性别、职称、学历、所毕业的学校及专业、拟授课程名称);
⑥增设、调整专业办学条件(专业开办经费、教室、专业实验室及实验开出率、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学生宿舍等)的落实情况报告;
⑦年度本科专业核定数执行情况表(专科学校不填报)。
⑧其他需补充说明的材料。
上述材料,均一式五份,用A4纸打印。
3.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4.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阅新专业申报材料,提出拟申报到省教育厅新专业名单。
5.校务会议审核确定申报新专业名单。
6.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省教育厅高教处送申报新专业材料。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