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10]81号
各院、系:
2011年上半年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证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定于3月12日进行。根据鄂综考办[2010]31号文件精神,现将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㈠ 拟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
㈡ 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高校在职或拟聘任人员;
㈢ 在职教师中已取得低一级教师资格,拟申请高一级别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考试类别
此次考试包括五个类别: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高中教师、高等学校教师。(申请高等学校教师人员的学历须本科及以上)。
三、考试时间
2011年3月12日 上午9:00―11:00 《教育学》考试,
下午2:00― 4:00 《心理学》考试。
四、考试内容
1.考试大纲。以《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大纲》(湖北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为依据。
2. 试卷分为试题纸和答题纸,考生必须使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答题。答案写在试题纸上或采用规定以外的笔作答一律无效。
五、相关费用
根据鄂价费[2007]88号文件精神,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25元。
六、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详见附件《2011年上半年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0年11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