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各院、系需要认真核对2008、2009、2010、2011级各专业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计划。
一、工作内容和操作流程
1、在“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表”。
2、根据教学安排表进行教学计划的核对,课程类别、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属性、考试类别、开课院系等中的每一项,核对无误后由教学院长(主任)签字盖章后交回教务处教研科。
二、注意事项
1、若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计划与实际执行的教学计划不相符,请在原表上写明实际需要上课的课程名称、学时等各项内容,教学院长(主任)签字盖章(每一张上都需盖章)。
2、若教学计划有变更,须填写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并说明变更理由。“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可到教学工作群群共享中下载。
3、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附件: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