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模板修稿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3-06-21浏览:830


各院(系):

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是课程教学的基础性文件,为了进一步完善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建设工作,根据各院(系)的意见与建议,教务处对我校目前使用的教学大纲模板进行了修改。为了使新的教学大纲模板更符合实际教学工作的需要,现征询各院(系)意见,根据附件中的教学大纲模板,结合自身本科专业实际情况,以专业为单位,编写该专业设立的所有课程均可使用的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模板。具体要求如下:

一、编制要求

1.鉴于规范性要求,教学大纲的格式及内容应以附件中的教学大纲模板为基础版本,可在保持原格式基础上进行适当修改。

2.教务处将对此次各院(系)修订后的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模板进行备案;作为日后审核各专业教学大纲的重要依据,各院(系)要组织教师讨论、指定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执笔,并由教研室组织审定、修改,报院(系)审查。

3.课程内及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需单独编写实验教学大纲;集中实践环节需编写《实习大纲》,其格式见原相应大纲模板要求,不在此次修改范围之内。

4.课程内进行的实践环节内容,在课程大纲编写中要注明实践环节的具体要求、安排和考核办法。

5.大纲中每章/篇下的内容须细化;并同附件中的教学大纲模板格式保持一致――插入批注,注明具体字体及大小、数字、行距等格式要求。

二、编制程序及时间要求

1.根据201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及附件中的教学大纲模版,教研室组织相关教师讨论并修改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模板,经专业负责人审核。

2.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并报院(系)院长(主任)审定。

3.经院(系)复审通过后,2013630前将修订后的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模板纸质版(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报学校教务处222室备案,教务处将汇编成册。

4.教学大纲模板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主讲教师应当根据经院(系)审定并报教务处备案的课程教学大纲模板编制该专业的课程教学大纲

 

附件: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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