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翠等同学2017-2018学年度上学期期末考试违纪处分的决定

时间:2018-03-20浏览:1296

各学院:

2017-2018学年度上学期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期间,向翠等18名同学无视考试规则,采用手机作弊、夹带、交换座位等方式作弊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规则》的规定,干扰了正常的考试秩序,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考试纪律,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教育本人及广大学生根据院教[2012]63号《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向翠等18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科目成绩无效(具体见附表),并不予参加正常补考及第二次《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课程考试。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严肃的考试环境,促进我校的学风、考风建设。

  

附表:《20172018学年度上学期期末考试学生违纪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附表:2017-2018学年度上学期期末考试学生违纪及处理情况一览表.xlsx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一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