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清明节放假教学安排的通知各教学学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共3天。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延迟开学,后期无法补课,4月4日、5日为双休,正常休息,4月6日按课表在线教学。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全体任课教师和学生,做好在线教学工作安排。继续教育学院参照此通知执行。 教务处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