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开课和排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严格对照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内容,拟制、呈审、报备《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计划课程开课任务书》(以下简称《开课任务书》)。其中:22、23、24级普本专业依照最新的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4级、25级专升本专业依照23版(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25级普本专业依照25版人才培养方案。
根据《开课任务书》,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开课安排管理”分批次进行“理论开课”“实践开课”生成。
根据《开课任务书》和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已开课生成的课程,利用系统中“课表编排管理”功能分层级、分批次进行排课。
二、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
各开课排课流程时间节点参照下表执行,如有时间变化另行通知。
序号 | 工作流程 | 负责部门 | 时间节点 | 备注 | |
教学周次 | 具体日期 | ||||
1 | 前期准备(重点落实外聘教师授课任务) | 教务处 各教学学院 | 第13周-第14周 | 通知下发当日—2025年12月14日 | 其中开课任务书电子版请于2025年12月14日前上报(教务处将重点检查合班人数,此项将作为开班条件执行) |
2 | 拟制、呈审《开课任务书》,上报电子版 | 各教学学院 | |||
3 | 系统开课生成 | 教务处 各教学学院 | |||
4 | 通识必修课排课 | 教务处 | 第15周 | 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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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检查、核对通识必修课排课(重点核对新版人培开课) | 各通识必修课开课学院 | 第16周 | 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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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专业课、通识选修课排课 | 教务处 各教学学院 | 第16周 | 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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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报备《开课任务书》,课表定稿 | 教务处 各教学学院 | 第17周 | 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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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组织学生进行通识选修课选课 | 教务处 | 后续通知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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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详解
(一)前期准备(教务处和各教学学院负责)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7项工作:
1.任课教师确定。①双岗双聘教师必须担任任课教师。②在安排教学任务前需确保所有授课教师(包括行业导师、外聘教师)均已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③应当充分考虑授课教师情况,杜绝出现授课中途更换的情况。④拥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必须为本科生授课。若相关教师无法安排专业课和通识必修课教学任务,也可安排开设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各学院据实填写《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一览表》(附件1-3)。
2.线下通识选修课课程选定。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线下)列表》(附件2)中所列课程选定开设。请注意:线下通识选修课所开课程与申报教师必须一致。各教学学院统计本学院线下通识选修课上课时间、可选人数、选课对象、教室需求等信息情况,填写《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线下)上课安排申请汇总表》(附件1-4),填表格时请严格满足下文的排课原则。
3.线上通识选修课课程选定。根据《智慧树2025年度秋冬季课程信息表》(附件3),各教学学院可根据需要遴选1至2门课程(含该平台自建课程),并为课程配备1名校内助教全面负责线上课程教学服务与管理。各教学学院将选定课程填写到《2025-2026线上课开课汇总表》(附件1-5),其余课程平台校本自建课程请一并选定填写。
4.双语、全外语授课申报。学校鼓励有条件的教师(特别是硕士、博士和留学归校教师)积极开展双语、全外语教学。有条件的专业,特别是与高新技术和对外交流密切及对学生外语要求较高且基础较好的专业,要积极组织教师开展双语或全外语教学。对满足《双语教学管理办法》(院教〔2017〕71 号)文件精神拟采用双语或全外语教学的课程,各教学学院在《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开课任务汇总表》“双语/全外语课程”栏注明“双语”或“全外语”,并填写《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双语/全外语教学申请审批表》(附件1-6),审核通过后方可增加课程年终工作量计算系数,未履行手续的一律按普通授课计算工作量。
5.机房使用申请。请各教学学院根据教学任务,提前筛选出需使用机房的课程,填写《申请使用机房课程清单》(附件1-7),如实际需求与人才培养方案相符则在《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开课任务汇总表》“机房申请”栏填写“机房”,如不相符则在《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开课任务汇总表》“机房申请”栏填写标明“特殊申请”。原则上,在正常教学时间内,优先安排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上机学时。需指定特定机房的院系专业课应在“机房申请”栏中填写具体的机房号。教务处将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学时分配”的“实验实训”学时安排上机,相关表格审核后在排课时根据情况分配机房和时间段。
6.教学周次确定。教学周次区分“连续周”(如1-8周、1-16周)、“单周”(如1、3、5、7周)、“双周”(如2、4、6、8周)。各教学学院综合考虑授课教师、行政班级、课程时长等多方面因素,合理确定课程教学周次,以便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开课生成和后续排课。上课学院如有实习实践等情况,可提前与公共课开课学院协调教学周次。
(二)拟制、呈审《开课任务书》(各教学学院负责)
各教学学院拟制《开课任务书》应做到教学安排“四个一致”,即对照人才培养方案做到“教务系统人培课时”“教学计划课时”“教学任务课时”“排课课时”四个课时保持一致。
《开课任务书》拟制完成后,由教学副院长审核,电子版于2025年12月14日前交由教务处教学科。为提高工作效率,《开课任务书》中分项内容可审完一项,向教务处教学科上报一项电子版。《开课任务书》模板见附件1。
(三)系统开课生成(教务处和各教学学院负责)
线下和线上通识选修课均由教务处开课生成,其余课程由各教学学院开课生成。各学院教学办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开课安排管理”中根据开课学期、开课院系、上课院系、上课年级、上课专业、专业方向、课程属性等分批次进行“理论开课”“实践开课”生成。
(四)通识必修课排课(教务处负责)
排课期间,各学院教学秘书配合教务处排课,教务处也可将部分课程直接交由教学学院编排。各教学学院所有排课事宜均通过教学秘书与教务处教学科接洽,教务处不接受各教学学院教研室主任或任课老师个人提出的任何与排课相关的要求。通识必修课排课要求与专业课相同。
(五)检查、核对通识必修课排课(各通识必修课开课学院)
各教学学院对照人才培养方案和《开课任务书》检查核对相关课程开课学时是否准确、上课安排是否合理、有无漏排课等情况,如有问题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科进行沟通。
(六)专业课、通识选修课排课(教务处、各教学学院负责)
各教学学院在安排的时间点内完成专业课的排课工作,并严格遵循以下要求。
1.合班原则。①排课不允许跨年级合班,合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请各学院严格把握合班原则,不满足原则的将重新合班。②大学外语合班不超过70人,思政课合班不超过100人,高等数学合班不超过80人,计算机基础合班不超过80人。③师范类专业不与其他类专业合班,工科类专业不与其他类专业合班,艺术学院美术学、视觉传达和动画三个专业不与其他专业合班(体育课除外),学科基础课及专业核心课视具体情况考虑是否合班。
2.时间原则。①校领导、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教学学院院长、副院长、教学督导、专业负责人及当年新进教师周二下午不排课。②周四下午是学生活动及教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和教研活动的时间,原则上不排课。③每位任课教师每天授课(包括通识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超过6节,同一个班级同一门课程(含通识选修课)同一天原则上不超过3节。④通识选修课(线下)上课时间原则上只安排下午和晚上,智慧树平台通识选修课(线上)上课时间为寒假期间。
(七)报备《开课任务书》,课表定稿(教务处和各教学学院负责)
各教学学院将纸质版《开课任务书》装订后,经学院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交于教务处教学科报备。综合教务系统中的开课和排课数据以纸质版《开课任务书》为准。报备《开课任务书》视为课表定稿,课表无特殊情况不再更改上课时间,如确需变动,应由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交教务处同意后更改。
附件1: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计划课程开课任务书(模板).zip
教务处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