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在2025—2026学年度上学期期末考试组织实施期间,学校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开展考场巡查督导工作,共查处17名学生漠视考试纪律、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具体违规情形包括携带手机和智能手表作弊、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小抄)等。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学生管理规定》(鄂二师院行发〔2017〕20号)中关于考试纪律的相关条款,破坏了期末考试的公平公正秩序,损害了全体诚信应考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学生群体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坚决整肃考风考纪,筑牢学风建设根基,依据《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院教〔2017〕77号)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认定该17名学生在期末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已构成考试作弊,现决定对其作出如下处理:取消该17名学生相应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同时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
望全体学生引以为戒,以此次通报案例为镜鉴,牢固树立诚信应考理念,自觉增强规则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恪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考场纪律,珍惜考试机会,诚信履行应考义务。学校还将持续加大各类考试考场管理、巡查检查力度,对各类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营造的优良学风、考风。
附件:
2025-2026学年度上学期期末考试违纪学生名单.pdf
教务处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