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系统性推进专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构建与区域产业同频、与学校发展适配的现代化学科专业体系,按照学校关于印发《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实施方案(2026-2030)》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启动报送2026—2030年拟新增专业和拟停招专业的信息收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二级学院须立足自身办学定位、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科研平台等现有办学条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人才市场需求、专业招生就业数据及学科发展规划,科学审慎开展此项工作。拟新增专业需贴合新兴产业、民生急需领域,具备可持续建设基础与人才培养能力;拟停招专业需聚焦办学优势不足、招生生源匮乏、就业质量偏低的专业,杜绝盲目申报、随意调整,确保专业建设提质增效、精准适配发展需求。
1.申报范围:各学院计划在2026—2030年期间,申报增设的普通本科专业(含新工科、新文科等新兴交叉专业)。
2.核心要求:拟新增专业需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相关规定,契合学校整体学科发展规划,贴合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人才刚需;在配套的师资队伍、教学场地、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基地、人培方案等方面具有中长期专业建设规划,能够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1.报送范围:各学院2026—2030年计划停止招生的现有在招专业。
2.核心要求:对办学特色不突出、生源持续不足、就业率长期偏低、办学条件无法达标、与学校发展布局不符,以及行业萎缩、社会需求锐减的专业,须主动梳理申报停招。
各二级学院需严格对照要求,梳理汇总本学院专业调整情况,统一填报《2026—2030年拟新增专业和拟停招专业汇总表》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梳理填报,于2026年6月5日14:00前完成材料报送,逾期未报送视为无相关调整计划。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220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 690144936@qq.com,文件命名统一格式为“XX学院2026-2030年拟新增专业和拟停招专业汇总表”。
联系人:杨老师 87943559
电子邮箱:690144936@qq.com
教务处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