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数智课程”建设立项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5-06-03浏览:10

各学院、教学单位:

为积极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深度融合,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转型,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我校本科课程建设质量,提升人才培养实效,现组织开展数智课程建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数智课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数字课程、知识图谱课程、人工智能+课程、产教融合课程及社会实践课程五类。

      (一)数字课程:

    教师与智能系统共同完成教学的模式,实现教师智能教学、学生智能学习和作业个性化推荐等目标,构建人机协同教学新样态。同时,可以结合数字出版形成数字教材。

      (二)知识图谱课程:

    可结合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新型微专业开展知识图谱及在线课程资源的建设,并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

      (三)人工智能+课程:

    开展人工智能的教学改革,包括教学内容,教学资源,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教学辅助等方面的课程改革。

      (四)产教融合课程:

面向产业需求深化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以学科前沿、产业和技术最新发展成果更新教学内容。

   (五)社会实践课程:

     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数智赋能的社会实践课程。

二、立项范围

    申报课程应为纳入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并至少经过1个学期或1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鼓励受众面广需求量大的课程申报。已经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持续开展数智课程建设。已经上线的在线课程(包括MOOC和SPOC)课程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升级建设。

三、申报条件

    (一)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近5年无重大教学事故,在课程的建设过程中能够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已立项课程和未结项的课程负责人不再支持立项。

    (二)课程负责人为本校在职教师,教学效果良好,讲授申报课程1个完整教学周期以上,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足够的精力按期完成课程建设,确保课程及时投入应用并持续更新。

    (三)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四、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数字课程

1.需要完整的教学内容,包括线上视频资源,一门课程应建设至少30-50个小视频以及与主题相关的混合式教学设计、多媒体教学课件等。

    2.每个视频时长为5~10分钟(最长不超过25分钟)。视频质量要求图像稳定、构图合理、镜头运用恰当、录制声音清晰。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学校名称,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

    3.保证课程内容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重视版权和知识产权问题,构建课程内容所使用的图片、音视频等素材应注明出处。视频中使用的地图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4. 数字课程应满足数字出版的需求,课程应于2026年3月之前在学校指定的平台上线并在校内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二)知识图谱课程

    1.课程知识图谱的建设需要与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相匹配,建设完整的知识图谱包含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能力图谱、问题图谱、知识图谱和教学资源图谱六个维度。

    2.课程知识图谱可以直观地将知识图谱建设的成果进行呈现,其中每个知识点包含知识点画像、知识点简介、知识点结构。提供学生知识点学习画像和学习路径,帮助学生开展个性化学习。

    3.各课程已积累的视频资源、教材、虚拟仿真实验、测试等各类教学资料结构化、碎片化关联至每个知识点,促进各类资源的高效应用。

    4.保证课程知识图谱中提供的MOOC、教材、虚仿、测试等资源均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重视版权和知识产权问题,构建课程内容所使用的图片、音视频等素材应注明出处。使用的地图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5.知识图谱课程应于2026年3月之前应用于本校课程,并形成知识图谱教学应用案例。

(三)人工智能+课程:

    人工智能+课程应重点突出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模式创新,教学从“师生交互”向“师/生/机”深度交互转变。人工智能在深度学习海量多模态数据的基础上,能够理解人类表达的自然语言和上下文语境,并通过强大的计算能力更快速给出问题的答案,提供内容详细、思路清晰的解释。

    1、建设完整的课程图谱以及数字化教学内容(其内容应包括数字化课程和知识图谱课程的内容);

    2、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给出实践的案例与教学工具;

    3、完整的教案及课堂教学设计;

    4、完整的课堂实录(校内自动录制的内容)。

(四)产教融合课程

    1、课程内容更新。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响应数字经济发展新需求,打破知识传授主导的传统课程模式,突出对学生工程与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将实践应用新成果、社会需求新变化融入课程教学内容,实现教学目标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前沿技术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满足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与产业需求的契合度和支撑度。

    2、强化教学方法创新。课程教学过程基于产教协同共同实施,促进真实场景下的真学真做,重构师生、教学关系,重塑课程教学新形态,将理论学习、知识转化、能力培养有机贯穿于课程整体教学中。鼓励产教深度融合开发建设数字课程。积极推广实施案例式教学、项目化教学、任务式教学等实践驱动的新型教学方式方法。

    3、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改变传统“以考定成绩”的课程评价模式,突出学生素质提升导向,注重学习成果评价与能力增值评估,实施形成性评价改革。坚持过程性评价,突出实践性成果,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以文案、报告、作品、方案等为载体的团队式、小组化考核,重点培养学生面对真实场景下复杂问题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

    4、促进校企共建共享。申报课程应基于校企课程团队在产业前沿技术研发、行业主流新品开发方面的校企合作育人基础,融合高校基础理论研究和行业企业实践应用特长,彰显校企深度合作、产教协同育人的特色及优势。校企双方共同组建课程团队,共同研制课程目标、培养标准、教学计划,开发课程模块、完善教学内容、实施培养过程、组织考核评价。校企双方从项目案例、教学模式、评价方式、教学团队、教学组织等方面实现共建共享。

五、政策支持

    (一)通过评审获得立项的“数智课程建设项目”,根据课程具体情况内容及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经费支持。

    (二)各学院、教学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的课程数字化资源建设规划,鼓励教师积极投身课程数字化资源建设及应用,对立项教师提供必要支持。

六、申报流程

    (一)课程负责人向学院、教学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二)各学院、教学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推荐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

    (三)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公布评审结果。

(四)学校将召开专题培训会指导教学团队开展“数智课程”建设。

七、材料报送

    学院将汇总表、申报书电子版打包提交给教务处教学科,联系人:杜老师。

    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

   

 附件1:申报书.docx

 附件2: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