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办法((试行)

时间:2010-11-01浏览:907


院教[2010]60

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为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评估,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评估办法。

一、评估组织领导

(一)校级评估组

由分管教学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教学督导组及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科。

(二)院、系评估小组

由院、系领导、教研室主任及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系评估小组。办公室设在院、系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评估内容

(一)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单篇质量评估方案》(见附件1)对各院、系部分学生(抽样5名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单篇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二)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见附件2) 对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水平进行评估。

三、评估方法

(一)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期间进行不定期检查。

(二)各院、系自评与院级评估相结合。

(三)校级评估以专业归类进行,普评和抽样评估相结合。

 

四、评估等级与奖励

(一)评估等级:85100分以上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奖励:校级毕业论文(设计)评估组的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专业,由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院、系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小组评估为优秀的专业,由院、系给予奖励。

五、其它

(一)此办法所附《评估方案》为指导性评估方案,艺、美、音、体等专业可参照拟订适合本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评估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施行。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单篇质量评估方案》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管理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教务处

                   20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