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08]71号
各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我院教学常规管理要求,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及要求
1、期末考试时间:2009年1月12日~1月16日(第20周),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中午12:50-2:50,下午3:10-5:10。所有考试课程的考试必须按统一安排的时间进行。
2、公选课程、考查课程考试安排在最后一次课堂教学时间随堂进行,且均要在2009年1月9日前结束。
3、公共课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见附件1、附件2)。
4、公共体育课程的考试由体育系安排。
5、同层次、同教学进度的同门公共课实行院内统考,请相关系的领导组织一次专题教研活动,确定出题范围、命题形式,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命题、制卷,以及制定学生复习、备考方案等。
6、请各系在安排专业课期末考试中注意以下两点:
(1)考试时间内,各班最后两天必须安排考试。
(2)考场严格实行单人单座。
7、请各系按照所分配的教室(见附件3)安排本系期末考试(艺术系专业课考试安排在艺术系教学楼),然后将本系期末考试安排表,以EXCEL报表形式(见附件4)报盘并附打印纸质文本一份(需系领导签字盖章),于2008年12月12日前交教务处,以便全校考试安排汇总。
二、命题、制卷
1、各系应根据本学期教学实施计划组织好期末考试课程的命题工作,命题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命题教师应严格按规范命题(见附件5),把握好试卷命题的份量和难度,杜绝因试卷难度过低、份量不足导致学生在短时间内交卷的现象。
2、各系对试卷要严格审核,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命题报告单》上新增了“教研室审核 ”一栏(见附件6),请教研室主任对试卷的的难度、分量、格式及规范等严格把关,教研室主任审核通过后再送交教学主任审核。对于命题时出现份量不足、试卷不规范、分数分配有误等情况,教务处将在期末工作通报中予以通报。
3、因全院本、专科专业日渐增多,不少专业名称很相近,请各系在填写《命题报告单》及试卷卷头的适用“专业班级”栏时一定要填写专业的全称,不得填写简称以避免制卷、分卷错误,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4、各系将经系主任审核签字后的期末考试课程的试卷按命题表、A卷、B卷、A标答、B标答的顺序装订。打印稿、电子档、试卷登记表和试卷印制表交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抽卷。
上交试卷时间:经管系、政法系、艺术系、教心系、建材系、体育系在2008年12月12日前上交。中文系、外语系、数学系、计科系、物电系、机电系、化生系在2008年12月19日前上交。
5、所有试卷均须以A4或B4幅面纸打印,教务处不接受手写试卷。
6、试卷的印制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务处抽卷确定试卷后,统一将试卷及命题表、试卷登记表、试卷印制表送交后勤产业集团文印中心。各系在规定时间内到后勤产业集团文印中心领卷,在领卷时各系要仔细核对试卷袋上信息与试卷是否相符,试卷数量是否正确,试卷印刷有无错、漏,如有问题及时进行补救。
三、期末考试监考、巡视、阅卷、成绩报送及补考安排
1、监考与巡视。期末考试的监考工作由各系按每个考场两位监考老师安排,教务处再协调确定最终监考人员。考试巡视人员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成员由院领导、各系负责人及教务处、学工部共同组成。课程开考前半小时,主监考教师在系秘书处领取试卷及《考场情况记录表》;考场上,监考老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考完后及时将《考场情况记录表》上交到系;所有考试结束后,系秘书将考试情况集中汇总后填写《考试情况汇总表》交教务处教学科。
2、阅卷
(1)必须严格按《考试工作规程》中的要求进行阅卷。
(2)每小题评阅时计正分或0分,然后将正分汇总后计入该大题题头的得分栏。一份试卷不得少于两人评阅。评卷教师需在大题题头得分栏签全名。
(3)最后的总分必须有其他老师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3、成绩报送。
(1)成绩报送方式: 本学期成绩上报仍然采用“清华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登录和报送纸质成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纸质成绩按以下要求报送:
①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必修课、公共指选课均采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成绩登记册》(以下简称《成绩登记册》)报送成绩并存档,请严格按《〈成绩登记册〉填写要求》来填写。其中:
专业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成绩登记册》一式三份,一份任课教师留存,两份交开课单位。
公共必修课、公共指选课《成绩登记册》一式四份,一份任课教师留存,一份交开课单位,两份交学生所在系。
②公共任选课教师将成绩填写在本学期初下发的《2008~2009上学期公共选修课名单》上,一式三份,一份任课教师留存,另两份交开课系(其中一份由开课系集中送交教务处学籍科)。
③各系教学秘书将公共任选课的《成绩登记册》单独装订,除公共任选课外的其他各门课程的《成绩登记册》以教学班为单位装订,所有《成绩登记册》须有老师手写的签名并加盖教师所在系公章,然后集中送交教务处学籍科。
(2)公共任选课报送及网上成绩录入截止时间:2009年1月14日前,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必修课、公共指选课报送及网上成绩录入截止时间:2009年1月20日前。网上成绩录入系统开放时间:2009年1月5日至1月20日。
(3)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网上登录成绩或未交纸质成绩者,教务处将通报批评。因成绩未交而影响下学期补考的责任人,除按教学事故记入教师本人档案外,再按学校相关教学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4、补考安排:本学期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教务处将于下学期开学后第三周组织补考。
四、工作要求
1、命题前,各系要召开命题教师工作会议,要求命题教师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规程》文件精神进行命题,把握好试卷的份量和难度,不得向学生暗示或泄露考题。
2、考试前,各系要召开监考教师会议,强调监考职责与纪律要求,杜绝监考迟到、缺席现象,对学生要严格要求、一视同仁,对违纪苗头要及时制止,对违纪学生要敢于管理。学院将组建巡视组检查监考教师职责履行情况并予以公布。
3、各系要在期末考试前召开学生会议,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要求学生认真复习备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不要心存侥幸,使考风得到切实改善。要求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
4、教学秘书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安排、布置和完成各项有关工作,督促教师完成出卷、阅卷、成绩报送工作,初步审核各任课教师《成绩登记册》的填写情况,并按时将纸质的《成绩登记册》装订后集中送交教务处学籍科。
5、各系务必于2009年1月22日前将学生的成绩单寄给学生家长。
6、试卷电子版、纸质版,其他考试有关材料均需按要求进行归类存档。
五、下学期课表安排进程
1、下学期课程总表编排采用手工编排和“清华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编排相结合的办法。
2、12月11日前各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录入下学期课程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有异动的开课系,需提前向教务处提交异动申请,写明异动课程具体情况及理由,待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能录入。课程教学计划是下学期各专业各班具体开设的课程,直接影响到课表安排、成绩录入、学生评教等工作,请各系务必按要求准确录入。
3、12月18日前教务处对各系提交的教学计划进行审核确认。对于没有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又没有向教务处提出计划异动申请的课程,教务处将在审核后予以取消。
4、12月4日前外语系、体育系、政法系、计科系、数学系、中文系、物电系、教心系依次根据各年级教学实施计划的规定,对下学期公共必修课予以安排,填写“2008~2009学年度下学期公共必修课课程安排表”,交教务处教学科。
5、 12月15日前各系编排 “2008~2009学年度下学期专业课程安排表”,将编排定的“专业课程安排表”电子表和纸质版(纸质版需由系主任审查签字并盖系公章)交教务处教学科。
6、12月22日前教务处将全院课表汇总、调整教室冲突,形成初课表。
7、12月30日前各系认真核对初课表,形成下学期课表定稿。
8、1月8日前教务处下发《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08~2009学年度下学期课程安排表》(定稿)。
六、本学期学生放寒假及下学期开学时间
本学期学生放寒假时间为2009年1月17日至2月13日。下学期2009年2月14日~15日返校, 2月16日正式上课。
附件1:2008~2009学年上学期公共课考试安排表

附件2:2008~2009学年上学期计算机基础考试安排表

附件3:2008~2009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教室临时安排表

附件4:2008~2009学年上学期专业课考试安排表

附件5:试卷模板、标答模板

附件6: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课程考试命题报告单(08.11更新)

附件7:全院各系各专业名称一览表

教务处
200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