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行〔2005〕127号
加强本科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教育部2005年1月7日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把提高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的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进一步完善教学工作制度
1、建立教学质量责任制。学院行政“一把手”为全院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联系系(部)的教学工作;系(部)主任为系(部)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
2、坚持各级领导随机听课制度。院党委委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院长、主管教学的院领导、教务处长及各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不少于5次;各教学单位党总书记及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不少于3次。并应做好听课记录,于每学期第18周前汇总至教务处,教务处将根据汇总情况发布听课简报。听课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项目。
3、坚持教学工作会议制度。学院党委每年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会议,学院行政每学期要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专题会议;院系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全院系的教学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科教学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改进本科教学工作的新举措,并要求有会议记录和主题报告。
二、进一步加大教学经费投入力度
4、教学经费达标。各项教学经费要达到教育部制订的本科教学工作评估A级标准(生均六项教学经费大于1500元,且逐年增长)。学院学费收入用于日常教学的费用不应低于25%,学费收入用于日常教学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5%。
5、“两项”经费逐年增长。保证生均教学经费逐年有所增长;保证教学经费所占总经费比例逐年增加。
6、设立专项经费。学院设立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课程建设专项经费、教改立项专项经费、优秀教学成果奖励专项经费、教材建设专项经费、新专业建设专项经费、辅修专业建设专项经费、公共选修课专项经费、知名学者讲学专项经费、优秀教师奖励专项经费、学生科研专项经费、开放实验室专项经费、学科竞赛专项经费等。
三、加强本科基础课教学
7、教授授课。教授(不含延聘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课程的教学(鼓励上基础课、实验课)。无特殊原因拒绝承担本科课程教学者,按拒聘处理。
8、外聘知名教授讲学。每年每个专业至少聘请一名院外知名教授(含院士)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或开设专题讲座。
9、 每年聘请若干院外专家为本院开设公共选修课。
四、把教学工作质量作为教师职务聘任的重要标准
10、完善教师教学评估制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按《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执行。
11、结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学院每两年评选一次“教学优秀奖”;在连续三次被评为“优秀教学奖”的教师中遴选优秀教师,学院将授予“优秀教师”称号;每名“优秀教师”奖励5000元,且在职称评定、出国进修上有优先权。
五、加强师德建设
12、进一步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教师教学工作条例”。
13、各院系(部)每学期定期检查教师教案及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并要求教师向学生公布教学日历;教务处将随机抽查各系、部的执行情况。
14、定期开展学生评选“十佳”教师的活动。
15、鼓励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学院对确定为市级、国家级的教改立项项目给予1:1的经费投入,并给个人一定奖励;对院级立项项目,学院平均对每个项目投入3000元的项目启动费,经中期评估,成果好的项目再追加50%―100%的经费。
六、建设一支适应高质量教学要求的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
16、教师任职资格。一般专业的主讲教师应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职务。目前,凡未达标的单位,应及时制订相应规划和措施。各院系教学工作委员会要对本单位担任主讲任务的教师资格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在下达“开课任务书”前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17、制定教学骨干队伍建设制度。评选出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带动学院各学科的发展;促进品牌专业及精品课程的建设。
18、国内进修。学院、各院系制订相应政策,在时间上、经费上鼓励广大教师(特别是重点学科、新建专业教师)进修、提高。
19、国际交流。重视基础课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优先考虑“优秀教师”、教学评估优秀者出国进修。
20、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管理者的业务培训,扩大对外交流,提高管理者的素质。
七、切实加强学风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21、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我院本科学生大学英语学习成绩,英语四级通过率累计要求达90%以上。
22、落实“关于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
23、严格执行“考试工作规程”(院教字[2005]第45号)。
24、坚持毕业班问卷调查和学生代表向主管院长反馈的制度。
八、积极推动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教学
25、各院(系、部)要制订具体规划和措施,要求三年内外语教学课程达到所开课程的5%。本单位师资力量不够的可外聘教师。
26、各院(系、部)要制定相应政策,在经费、工作量等方面鼓励教师进行双语教学。
27、开展教师外语培训。学院拨专款培训教师的听、说能力。
九、大力提倡使用、引进和编写先进教材
28、鼓励使用“三种教材”。鼓励使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重点教材和教学工作委员会推荐的教材。
29、建立教材选用审批制度。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要对所开课程选用的教材进行审批,严格控制未经审批的教材进入课堂。
30、支持教材建设。建立教材建设专项经费,支持 “精品教材工程”和教育部“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学院坚持开展评选优秀教材和优秀讲义工作。
十、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提升教学水平
31、修订课程建设评估验收指标体系。凡一般课程,要求必须有课件;省、院级精品课程,要求有高质量的课件(包括网络课件)。
32、硬件建设。学院继续加大对多媒体教室、网络直播教室的建设;建立大型公共机房。
33、继续开展对中青年教师的多媒体教学技术的培训工作。
十一、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34、实验教学。加大实验教学的改革力度,扩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比例;增加计算机辅助教学与网络教学;设立实验室开放基金,扩大实验室开放率;加强实验教学的评估工作。
35、加强教育实习基地与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学院要逐年增加教育实习、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的生均经费标准。
36、大力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针对我院毕业论文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立以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写作能力为目的的阶段性训练机制。学院将修订、完善我院“毕业论文工作条例”。
37、图书资料共享。各院(系、部)资料室要逐步对本科生开放,实现院、系二级资料开发。
38、设立创新学分。学院设立创新学分,鼓励学生参加各种科研竞赛活动,鼓励学生科研立项。
十二、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测和保证体系
39、继续坚持“三段式”教学检查。坚持学期初、期中、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制度。
40、加强教学评估工作。各教学单位要建立教师的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档案,每学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上网公布,评估结果和教师奖励、进修、评职挂钩。
41、完善教学督导制度。完善教学督导制度和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
42、建立教学事故认定制度。建立并实施《关于教学事故、差错认定和处理的暂行办法》
43、完善各院(系、部)的“年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对教学工作考核的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