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09)13号
各院、系:
接省教师资格认定部门通知,2009届应届毕业生现可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现将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要求及程序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2号)规定,今年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我校为网络版信息系统网上报名试点单位。请各院系通知已外出实习的应届毕业生直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在校毕业生以系为单位,由教务处指定时间安排机房供学生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申请流程:网上申报→网报现场确认→上报申请材料→审核。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网报时间:4月20日~4月30日;试点高校现场确认时间:5月4日~5月8日。
二、申报对象及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2009届普通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申报要求:1、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高中及高中以下层次教师资格证;专科毕业生申请初中及初中以下层次教师资格证;
2、申请语文教师及幼儿园教师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甲;
3、师范生所申请任教的专业与所学专业基本一致,不得跨学科;
4、非师范专业学生报考的教育学、心理学等级要与所申请教师资格证种类相一致。
三、申请教师资格证需准备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表》(一式2份、贴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指定医院(校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5、普通话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
6、非师范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
8、教育实习鉴定表;
9、在校期间成绩单;
10、近期1寸登记照1张(与网报上传电子照片同底)。
相关申报表格(申请表、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均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在线上下载,网报时可以直接打印《申请表》、资料袋封面。《申请表》必须用8开纸正反打印成一张,《体检表》必须用16开纸正反打印成一张,所有材料按资料袋封面排序装订(申请表不装订)。
四、非师范生试讲安排:根据武汉市教育局的收费要求,按鄂价费[2007]88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申请人员需向武汉市教育局缴纳100元专业技能考试费(学校代收)。非师范生由武汉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试讲,面试时间暂定为5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由校医院统一安排在第八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60元由校医院收取。
六、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09年4月25日前各系将能够按时毕业的学生所有纸质资料收齐后交教务处审核办理,逾期不予补办。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