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09]15号
各院、系: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条例》[鄂教院行字(2001)第011号]的精神,定于
一、院、系期中教学质量自查范围、内容
1.常规教学情况:学期教学计划执行和教学任务落实的总体情况;课堂教学情况;集体备课情况;期中考试及结业考试的组织等。
2.实践教学情况:实验课安排实施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及进展情况。
3.教学管理与教改情况:严抓教学质量的措施、效果;加强教学监控的情况;围绕学科、专业、教学建设开展教研活动情况;根据本院、系专业特点,组织专业特色活动情况。
4.档案整理情况:按照《教学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将本院、系期中教学质量自查与评估的原始材料、会议纪要、总结材料等相关材料归类存档情况。
二、学校检查与评估
请各院、系于
1.院、系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计划
2.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备课教案、课程教学计划执行进度与教学实施情况自查(自查表见附件一)
3.院、系领导、同行听课评课材料(听课表见附件二)
4.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督导员与教师座谈会、督导员与教学主任反馈交流等会议原始材料、会议纪要、总结材料等(督导员联系院、系分工情况见附件三)
5.实验课安排实施情况材料
6.毕业论文工作组织及进展情况材料
7.组织集体备课的材料
8.教研活动、特色活动相关材料
9.课程开设情况统计、教师任课情况统计(统计表格见附件四、附件五)
10.院、系期中教学质量自查报告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检查工作,按照要求完成自查,实事求是地反映教学基本情况。要认真听取督导员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督导员的监管和指导作用。同时,在自查中要有侧重、有突破,探讨本院、系发展方向和面临的主要困难,重点建设与解决。要以期中教学质量检查为契机,组织教师(包括原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师和外聘教师)集中学习教学规范,对本学期教学中发现的问题、收集的意见进行集中的讲评、反馈,对有共性的问题进行强调。
所有表格均可点击以下图表下载。
教务处
2009年4月7日

附件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听课表》

附件三:《督导员联系院、系分工情况》

附件四:《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课程开设情况统计表》

附件五:《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师任课情况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