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二师院教(2009)3号
各院、系、处级单位:
根据我校《加强本科教学管理实施办法》及《管理干部听课制度》有关要求,现将本学期的听课安排通知如下:
一、 听课人员范围
1.学校党政领导。
2.教务处、学工部、各院(系)管理人员。
3.部分党政职能部门处级领导干部。
二、听课类型
1.检查性听课:配合各类教学检查安排的听课。
2.评估性听课:根据课程质量评估、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等要求安排的听课。
3.随机性听课:为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情况,随机进行的听课。
三、听课对象
1.听课的对象范围为学校全体教师(包括外聘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
2.领导听课的对象可以在全校范围内自行选定,或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3.听课时,可以不预先通知授课教师和班级;任何教师不得拒绝其他人听课(美术模特课除外)。
四、听课要求
1.每学期校党委委员听课不少于2次,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教务处长及各教学管理单位负责人不少于5次;各教学单位党总支书记及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不少于3次。
2.挂牌听课,逐项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并做好听课记录。
3.及时反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至教务处,教务处将根据汇总情况发布听课简报。
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08―2009学年度下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安排表。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二00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