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10]51号
各教学院、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201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期间教学安排如下:
中秋节:9月22日至23日放假,全院停课。9月23日(第三周星期四)的课调至9月19日(星期日)补上,9月24日(星期五)上9月25日(第三周星期六)的课,无课的班级公休,9月25日(星期六)上9月24日(第三周星期五)的课。
国庆节:10月1日至6日放假,全院停课。10月6日(第五周星期三)的课调至9月26日(星期日)补上,10月7日(星期四)上10月9日(第五周星期六)的课,无课的班级公休。10月9日(星期六)上10月7日(第五周星期四)的课。
2010级新生10月8日(第五周星期五)正式开始上课。
请各院、系将本通知传达给全体任课教师和学生,做好各项教学工作安排。
继续教育学院参照此通知执行。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