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学生自习室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1-01


本学期开学以来,有部分学生反应学校自习室开放少、开放时间短的问题,引起了校领导和教务处的高度重视。为此,学校专门召开了“关于解决学生自习室开放问题协调会”。校领导要求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意识,切实解决学生提出的具体问题,为学生创设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保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经与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后勤产业集团等部门协商后,采取了增加开放地点、延长开放时间、公开自习室信息等措施。现将学生自习室开放的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一、新图书馆自习室

目前已开放二楼自习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8:3022:00(节假日除外)。

二、普通教室

现已开放给学生用于自习的普通教室主要分布在1号、2号、3号、4号和实验楼1栋等教学楼的1楼。

周一至周六的白天普通教室由于承担的课堂教学任务多,空余较少,不指定专门的用于自习的教室,无课和未被借用的教室会全部开放,学生可自行选择其中的教室进行自习。周日白天开放4号楼1楼的普通教室用于学生自习(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日的晚自习时间上课班级较少,教务处指定了部分教室作为学生的自习室,开放时间为18:3022:00(节假日除外),现向全校学生公布(见附件《晚自习普通教室开放情况一览表》),学生可自行选择上述教室进行自习。

三、注意事项

1.学生自习时应服从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应自觉维护教室的文明环境,节约用电;严禁在教室大声喧哗;不得在教室内吸烟,不得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得用任何物品抢占座位。

2.以上措施从20101025日起开始实施。运行一段时间后可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广大师生如对自习室开放问题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致电教务处教学科(87943698)反映。

 

附件:《晚自习普通教室开放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10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