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10〕61号
各院、系:
我校201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已经开始,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与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水平和质量,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院教[2010]59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制定工作计划
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及特点,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工作程序,合理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及各环节质量监控安排。
2.确立选题
确定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提出选题,再由院、系审核并对选题的目标、性质、难易度、工作量、实际价值、综合训练等情况进行分析确定选题。选题应遵循选题原则,规范选题程序,要求做到一人一题。院、系要建立毕业论文选题库(近三年),并对选题库进行分析,选题的更新率要超过60%。院、系主管领导审核选题情况,确定选题后开展毕业论文专题讲座,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写作标准及程序,做好学生、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工作。
3.下达任务书
每位学生确定好指导教师后,指导教师要制定指导计划和指导程序,向学生传达毕业论文要求及有关规定,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4.指导学生做好开题报告
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全面查阅文献,明确选题的研究意义,理清研究的内容和思路,分析研究的重点和难点,做出论文写作的进程安排,写出开题报告交院、系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写作。
5.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
指导教师首先要求学生写好文献综述,指导教师要审核学生资料查询是否全面,归纳总结是否合理,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然后方可开始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全面指导学生论文写作,如实记录指导情况,定期批阅学生论文日志,认真审阅毕业论文(设计),并给予规范、科学的评价。每位教师指导学生论文写作不得少于4次。
6.答辩和成绩评定
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院、系必须于答辩前三周将答辩的时间、地点安排报教务处教学科,教务处将进行检查。
7.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并评定出成绩后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汇总,并按本院、系应届本科毕业论文总数的15%--20%评出“院、系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按不超过10%的比例向学校推荐“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校将统一安排时间进行“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学校将根据省学位办的精神从“校级优秀论文(设计)”中评选推荐参加省级优秀论文的评选。
二、时间安排
1.2010年12月1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名册》纸质版(须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文档交教务处教学科。
2.2011年5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3.2011年5月27日前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和推荐的“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材料上交教务处教学科。
4.2011年6月17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结工作,并将总结交教务处教学科。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教师和学生学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院教[2010]59号文件,做好各方面动员,使广大师生统一认识,明确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和监督,保质保量的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工作。
2.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严格按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院教[2010]59号文件要求的规范格式撰写。
3.指导教师必须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教学和科研经验的教师担任,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不得超过8人。
4.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办法(试行)》院教[2010]60号文件的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对论文的单篇质量进行监控,并按文件要求做出评估报告。
教 务 处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