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习室开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04


本学期自习室开放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新图书馆自习室

开放二楼自习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8:3022:00(节假日除外)。

二、普通教室

1号、2号、3号、4号教学楼和实验楼1栋的1楼普通教室作为自习室开放。

周一至周六的白天普通教室由于承担的课堂教学任务多,空余较少,不指定专门的用于自习的教室,无课和未被借用的普通教室将会开放,学生可自行选择其中的教室进行自习。周日白天开放4号楼1楼的普通教室用于学生自习(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日的晚自习时间上课班级较少,1号、2号、3号、4号教学楼和实验楼1栋的1楼普通教室全部作为自习室开放,开放时间为18:3022:00(节假日除外),。

三、注意事项

1.所有作为自习室开放的教室为学生自习专用,任何社团和班级活动均不得占用自习室,社团或班级需要教室开展活动的,必须到教务处教学科申请借用非自习教室开展活动。

2.学生自习时应服从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应自觉维护教室的文明环境,节约用电;严禁在教室大声喧哗;不得在教室内吸烟,不得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得用任何物品抢占座位。

3.以上措施从通知下达之日起开始实施。广大师生如对自习室开放问题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致电教务处教学科(87943698)反映。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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