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11]24号
各院、系: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首批立项建设的校级主干课程,建设周期已满。学校将组织验收小组对该批立项建设的主干课程进行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校级主干课程建设暂行规定》、《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主干课程建设评估标准》等。
二、验收方式:学校成立课程验收专家组。验收采取听汇报、与师生座谈、现场察看等。
1. 听汇报。课程验收需准备主报告,报告由课程责任教师牵头准备,院(系)教学主管领导审核。报告文本一式10份,用A4纸打印装订,于
评估验收小组实地评估时,首先听取课程组的汇报。课程责任教师应就主报告中的重点内容进行汇报并回答专家组的提问,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汇报时,应尽量采用多媒体手段辅助展示汇报内容;课程组其他成员须到场。
2. 座谈会。听取汇报后,专家组主持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两个座谈会同时进行,时间均不超过40分钟。人数均在8人左右,由院(系)根据课程授课教师与授课对象情况自行安排。同一个院(系)有两门(含两门)以上的接受验收的课程,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分别合并一次举行,人数相应增加,安排学生成员时,应尽量涵盖到这几门课程。
3. 查阅资料。包括课程立项建设以来的各类教学资料,其中“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研教改、教材”是重点检查的内容。
4. 现场查看。专家组查看实验教学设施,课程建设成果展览等。
三、专家组到院(系)听取汇报、开座谈会和查阅资料的时间安排在6月1日――6月10日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此次验收合格或优秀的主干课程,可报销建设经费的余额。经费使用范围为建设该课程所购买书籍(含电子软件)、光盘、小型设备、交通费、小型打印复印耗材等开支。无故不参加验收的课程取消立项建设主干课程的资格。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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