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上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0-12


 

各院()、处级单位:

根据我校《加强本科教学管理实施办法》及《管理干部听课制度》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常规教学活动,不断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现将本学期的听课安排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

1.学校党政领导;

2.教务处、学工部、各院(系)教学管理人员;

3.其他相关党政职能部门处级领导干部。

二、听课形式

1.为配合各类教学检查安排的听课。

2.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等要求安排的听课。

3.为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情况,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高,随机进行的听课。

三、听课对象

1.领导干部听课的对象为学校全体教师(包括外聘教师),可以在全校范围内自行选定听课课堂,也可以要求教务处安排听课课堂。中青年教师、新开课程的课堂应当作为重点听课课堂。

2.领导干部听课一般不预先通知授课教师和学生班级,被听课教师不得拒绝持听课证的领导干部到课堂听课(美术模特课除外)。

四、听课时间安排

1.本学期第七周至第十四周(1017129)。

2.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五、听课要求

1.领导干部听课原则上按照《领导干部听课安排表》所规定一周时间内任选时间到课堂听课一次,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听课,应当在第七周至第十四周内完成听课。每学期每位校领导听课不少于2次,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教务处长及各教学管理单位负责人听课不少于4次,其它部门负责人不少于1次。

2.领导干部听课前应当到教务处督导办领取《领导干部听课证》、《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在教务处教学科确认该课堂是否有教学异动。听课完毕后应与被听课教师进行交流,交换听课意见并认真逐项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3.在本学期第十六周以前反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至教务处督导办归档,教务处将根据汇总情况发布听课简报。

 

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12012学年上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安排表

附件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附件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12012学年上学期全校课表》                 

 

 

教务处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