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0-20


                                            院教[2011]54

 

各院系: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鄂综考〔201122号文件精神,下半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1.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此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 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在校生仅限毕业年级生报考,报考时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二、报名方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1019日至25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g/jpeg,大小在100K以内;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宜。

    第三步:报名,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原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单科成绩合格者,可免试科目二(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

    三、报名审核

    报名结束后,考生持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于1026日至27日到六号教学楼一楼审核,审核通过后缴费,完成报名工作。审核结束后,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打印教师资格考试准考证。

    四、日程安排

    笔试科目中幼儿园、小学综合素质采用机考,其余科目采用纸笔考试。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1126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101)     (机考)

--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综合素质(201)       (机考)

--

教育知识与教学能力(202)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301)

教育知识与能力(302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五、成绩查询

    考生在20111210日,可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考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

    六、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7]88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考试费25元。

                                                

教务处     

2011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