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申请学位授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1-13


                                                                                                     院教〔20127

各相关院(系):

现将2012年申请学士学位及双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普通本科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

根据省学位办的文件精神,本科专业在首批毕业生毕业当年,需要提交学士学位授权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经省学位办审核批准后,方有资格授予学士学位。我校今年有5个专业有首批本科毕业生(具体见下表)。为了保证这5个专业2012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现启动以下5个专业申报学士学位授权工作:

 

 

文学院

广告学

外国语学院

日语

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

财务管理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应用物理学

建筑与材料工程系

工程管理

1. 请相关院(系)做好动员,成立专门的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工作组,明确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指定专人承担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请于2012115日前将本院(系)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教务处教学科。

2. 请组织相关人员按要求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见附件1),完成相关材料的撰写、支撑材料的归类存档和自评工作。请于2012330日前完成《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的填写,并将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学科,由教务处审核后统一打印装订。

二、普通本科专业申请双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

根据省学位办的文件精神,具有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必须是教学资源充足、教学与学位管理规范、获学士学位授权4年以上的优势专业。我校今年有9个专业具有申报的基本资格(具体见下表)。上述专业需要提交学士学位授权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经省学位办审核批准后,方具备双学士学位授予权,方能进行双学士学位的招生。

请各院(系)根据自身专业建设的实际,确定是否申报双学士学位授予权。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文学院

新闻学

艺术学院

美术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化学

生物科学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物理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教育与心理科学系

应用心理学

1. 请确定申报的院(系)成立专门的申请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工作组,明确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指定专人承担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请于2012115日前将本院(系)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教务处教学科。如未按时提供,视为本年度放弃该专业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申报。

2. 确定申报的院(系)请组织相关人员按要求填写《申请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完成相关材料的撰写、支撑材料的归类存档和自评工作。请于2012330日前完成《申请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的填写,并将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学科,由教务处审核后统一打印装订。

三、学位授权专业的评审工作:

各专业自评结束后,教务处将根据省学位办的要求,于5月中旬前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具体时间根据省学位办的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附件2《申请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教务处

                                               201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