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经协商,对十校联合跨校辅修双学位第二阶段的缴费工作,做如下安排:
1.缴费对象:2008级、2009级跨校辅修双学位已修完第一阶段学分,且愿意继续参加第二阶段修读的学生。
2.缴费金额:2500元。
3.缴费时间:2012年2月23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4.缴费地点:学校财务处。
5.已缴费的学生,凭缴费单据到教务处教学科(230室)完成确认。
请各院(系)通知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将不再办理。
教务处
201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