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12]57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2012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期间教学安排如下:
中秋节、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5日放假,全校停课。9月29日(星期六)上10月5日(第五周星期五)的课。10月6日(第五周星期六)有课的上课,无课的班级公休。10月7日(星期日)补上9月29日(第四周星期六)的课,无课的班级公休。
2012级新生10月8日(第六周星期一)正式开始上课。
请各教学单位将本通知传达给全体任课教师和学生,做好各项教学工作安排。
继续教育学院参照此通知执行。
教务处
201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