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度上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0-29


院教[2012]85

各院()、教学部门:

为了迎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校《教学工作条例》(鄂二师院行[2012]75号)的精神,定于20121029119对全校普通本、专科教学常规工作进行期中检查与评估。本学期仍采用院(系)自查和学校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院(系)自查内容

1. 常规教学情况:学期教学计划执行和教学任务落实的总体情况;课堂教学情况;集体备课情况;期中考试及结业考试的组织等。

2. 实验教学情况:实验课安排实施情况及实验教学文件的填写情况。

3. 实习实训教学安排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及进展情况。

4. 教学管理与教改情况:严抓教学质量的措施、效果;加强教学监控的情况;围绕学科、专业、教学建设开展教研活动情况;根据院(系)专业特点,组织专业特色活动情况。

5. 评教评学活动的开展情况: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教学院长(主任)进行领导网上评教、安排同行听课、评课,组织学生及教师座谈会,教学负责人主动与督导员进行沟通交流、听取督导情况反馈。

6. 档案整理情况:按照《教学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将本院(系)期中教学质量自查与评估的原始材料、会议纪要、总结材料等相关材料归类存档情况。

 

二、院(系)自查要求

1.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各院(系)期中教学质量自查由主管教学的院(系)领导全面负责,要成立相应的自查小组,制订详细的自查方案,逐一落实。请各院(系)于1029前将自查方案和自查小组名单交教务处教学科。教务处将对照自查方案检查各院(系)工作布置和任务落实情况。

2.请各院(系)对照《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综合考核评估方案》于119前完成自查工作,实事求是反映教学基本情况,认真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见附件12及附表1-8

3. 请各院(系)于1116前将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自查报告教务处教学科。

4. 认真听取督导员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督导员的监管和指导作用(督导员联系院(系)分工情况见附件3)。

5. 请围绕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重点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深入分析、重点研究,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好的教学改革、教学方法、涌现的先进人物、事迹进行总结和推广。

三、学校检查与评估

1.抽取部分章节的课件,集中进行多媒体课件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教务处将于1123结合《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综合考核评估方案》(附件4)对各院(系)期中教学质量自查情况进行评估,通报评估结果。

四、需要强调的几个问题

1. 各院(系)要将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与迎接新建本科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结合起来,找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

2. 充分发挥院(系)、教研室在教学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3. 将同行听课与目前正在开展的说课及试讲工作结合起来,重点关注新进教师、外聘教师及以往学生负面评价较多的教师,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员的指导作用,群策群力,对试讲效果不佳的课程要多讲多练,督促教师整改,切实提高授课质量。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2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