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教学部门:
为了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校《教学工作条例》(鄂二师院行[2012]75号)的精神,定于2013年4月27日~5月10日对全校普通本、专科教学常规工作进行期中检查与评估。本学期仍采用院(系)自查和学校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院(系)自查内容
1. 常规教学情况:学期教学计划执行和教学任务落实的总体情况;课堂教学情况;集体备课情况;本科教学档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规范性及实际教学与之相符情况;期中考试及结业考试的组织等。
2. 实验教学情况:实验课安排实施情况及实验教学文件的填写情况。
3. 实习实训教学安排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及进展情况。
4. 教学管理与教改情况:严抓教学质量的措施、效果;加强教学监控的情况;围绕学科、专业、教学建设开展教研活动情况;根据院(系)专业特点,组织专业特色活动情况。
5. 评教评学活动的开展情况: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教学院长(主任)进行领导网上评教、安排同行听课、评课,组织学生及教师座谈会,教学负责人主动与督导员进行沟通交流、听取督导情况反馈。
6. 档案整理情况:按照《教学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将本院(系)期中教学质量自查与评估的原始材料、会议纪要、总结材料及课程相关材料(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等归类存档情况。
院(系)自查的重点为:本科教学档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规范性及实际教学与之相符情况。
二、院(系)自查要求
1.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各院(系)期中教学质量自查由主管教学的院(系)领导全面负责,要成立相应的自查小组,制订详细的自查方案,逐一落实。请各院(系)于
2.请各院(系)对照《期中教学质量检查自查方案》于
3. 请各院(系)于5月16前将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自查报告教务处教学科。
4. 认真听取督导员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督导员的监管和指导作用(督导员联系院(系)分工情况见附件3)。
5. 请围绕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重点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深入分析、重点研究,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好的教学改革、教学方法、涌现的先进人物、事迹进行总结和推广。
教务处将于5月24日前组织专班对各院(系)本科教学档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规范性及实际教学与之相符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期中教学质量检查自查方案》对各院(系)自查及材料整理情况进行抽查,该项检查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教学管理绩效考核。
四、需要强调的几个问题
1. 各院(系)要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标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完成自查工作,真正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
2. 要充分发挥院(系)、教研室在教学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要将被动检查转变为主动自查,不可流于形式。
3. 同行听课要重点关注新进教师、外聘教师及以往学生负面评价较多的教师,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员的指导作用,群策群力,对授课效果不佳的课程要多讲多练,督促教师整改,切实提高授课质量。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