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级“十校联合办学”跨校辅修及校内辅修双学位第二阶段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2-19


各院(系):

根据“十校联合办学”跨校辅修及校内辅修双学位的工作要求,经协商,定于201433日~7日(6日下午除外)进行2011级跨校辅修及校内辅修双学位的第二阶段缴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缴费对象:2011级辅修双学位已修完第一阶段学分,且愿意继续参加第二阶段修读的学生。

2.缴费金额:2500/人。

3.缴费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4.缴费地点:学校财务处(行政楼259室)。

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第二阶段的双学位修读。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