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十校联合办学”跨校辅修及校内辅修双学位的工作要求,经协商,定于2014年3月3日~7日(6日下午除外)进行2011级跨校辅修及校内辅修双学位的第二阶段缴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缴费对象:2011级辅修双学位已修完第一阶段学分,且愿意继续参加第二阶段修读的学生。
2.缴费金额:2500元/人。
3.缴费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4.缴费地点:学校财务处(行政楼259室)。
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第二阶段的双学位修读。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