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教学信息的收集和反馈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为保证教学信息的及时反馈与处理,强化教学管理和教学服务工作,全面及时掌握教学动态,维护正常教学运行秩序,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高,现将教学信息日常反馈处理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信息的来源:
1.通过学生教学信息员收集到的教学信息或意见与建议;
2.通过听课、座谈会、领导信箱、群众来信等方式收集到的教学信息或意见与建议;
3.学校职能部门反馈的意见与建议;
4.通过其他渠道收集到的教学信息或意见与建议。
二、教学信息反馈的主要内容:
1.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质量、教学水平的意见和建议及遵守教学纪律情况;反映教学过程的各环节如备课、课堂教学、教材选用、实践教学(实验、实习、毕业论文、社会实践)、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课程设计、考试等的意见和建议。
2.对学校或学院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管理、师资力量、教学评价等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反映教学活动中存在的教风、学风、考风问题。
4. 对学校的教学条件、教学设备(如场地、教室设施、多媒体设备、实验室等)提出的意见与建议。
5.其他与教学相关的意见与建议。
三、教学信息反馈及处理要求:
1.教学信息每周反馈一次。每周一前教务处会将上一周的《教学信息反馈表》分别反馈给各学院教学院长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并在“教学主任群”中对涉及到反馈信息的学院及部门予以公布。
2.学院及部门在收到反馈的《教学信息反馈表》后须于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如属实,请按教务处教务处意见及相关制度及程序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及结果填在“学院(部门)处理结果”栏。如所反馈的信息与调查结果有出入,请及时向教务处教学科反映。
3.各学院及部门须于每周四前完成对上一周的教学信息的处理并将《教学信息反馈表》电子版、纸质版(需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章)交教务处教学科。
4.各学院及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学信息的反馈与处理。坚持“有则改之,无则促之”的工作原则,对该项工作做到“虚心接受、认真核实、及时响应”。如情况属实,应予以及时解决;如不能及时解决,应按时给出解决方案及时间表。涉及重大教学事故或有共性的问题的,可另行提供书面的情况说明及处理意见。
5.对教学信息的的反馈及处理情况,教务处将于学期中和学期末集中向各学院及部门反馈,用于备案与存档。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