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14]47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及《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12〕7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已全面启动2014年省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校内遴选及申报要求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是面向湖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以及区域内重点产业的相关专业,特别是与《湖北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鄂政发〔2012〕19号)中重点支持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石化、汽车、建材、钢铁、有色、纺织、医药等十个主导优势产业以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
2、每个学院申报专业不超过1个。
3、已获批省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专业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二、材料准备
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一式6份);
2、8分钟左右多媒体汇报内容。
三、申报遴选
教务处依据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申报条件,组织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择优推荐2个专业申报省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四、其他
1、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并电子文档请于2014年7月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人:李波 联系电话:027―87943523
联系地址:行政楼2楼225室 Email:6623788@qq.com
3、本通知相关附件不下发纸质材料,可登陆网站“教务在线<本科质量工程<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下载。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的通知
2、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
教务处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