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15]6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2014~2015学年度下学期部分节假日(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期间教学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4月4日、5日全校停课,4月6日补上4月4日(第五周星期六)的课,无课的班级公休。
二、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5月1日、2日全校停课,5月3日补上5月2日(第九周星期六)的课,无课的班级公休。
三、端午节:6月20日至22日放假调休。6月20日、21日全校停课,6月22日补上6月20日(第十六周星期六)的课,无课的班级公休。
请各教学单位将本通知传达给全体任课教师和学生,做好各项教学工作安排。
继续教育学院参照此通知执行。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