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的审核、确认及异动手续的办理均已经完成,现进入排课阶段,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和操作流程:
1.直接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计划课程开课任务书》(以下简称《开课任务书》),具体操作流程为:
进入理论环节→统计报表→开课任务书→选择开课任务书(格式2);
2.落实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的开课任务的安排工作,认真完成《开课任务书》的填写。
二、填写《开课任务书》时需注意:
1.确定任课教师:将教师姓名填写到“讲课教师”栏。
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标准的要求,教授、副教授每学年为本科生授课的比例不低于95%。各学院尽量要安排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授课。如无专业课、通识必修课教学任务,须申报开设通识选修课。各学院根据教学任务安排实际情况填写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一览表(附件)。
2.各学院应严格控制校外外聘教师数量,在本院师资能胜任教学任务情况下不得外聘教师。如确需外聘,须对外聘教师的学历、教学实际能力、教学资历进行严格审查。
3.确定教学周次:如“1-17”周、“5-18”周、“单周”、“双周”、“1-9周”等。
4.确定教室类型:
多媒体教室:如需多媒体教室的请在“备注”栏填写“多媒体”;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课程的特点和班级数分配多媒体教室,请各学院按照分配的多媒体教室数对教师的教室需求进行严格把关,根据多媒体课件检查的结果,优先安排多媒体教学效果好的课程和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对多媒体教学效果差的教师可以取消其多媒体教学的资格。
5.关于分配排课教室:
(1)通识课教室:分配按照每门公共课的学时、合班的情况核算安排所需的教室。
(2)专业课教室:按照各个学院所有专业课的总学时分配相应的教室。
6.确定合班情况:
合班要求按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排课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精神执行。
7. 满足条件拟采用双语教学的课程,须填写《双语教学申请审批表》,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课。
8.各学院教学秘书须于5月22日前将填写完整的纸质《开课任务书》、《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一览表》、《双语教学申请审批表》交教务处教学科存档,纸质版还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5月27日前将专业课《开课任务书》在系统录入完毕。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排课严格按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排课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执行。
2.本学期专业课教室将按照各学院开设所有课程的总课时分配教室,充分利用教室资源。并于6月11日前将所有专业课在系统内排课完毕。
3.校领导、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副院长、教学督导、学校副处级以上及当年新进教师周二下午不排课。周四下午是学生活动及教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和教研活动的时间,原则上不排课。
4.排课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正确、合理、科学地进行编排。对学校大教室、功能教室、机房、实验室、体育场地等客观条件进行统筹安排,既要满足教学需要,又要保证安排的均衡合理。
5.课表排定后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再更改上课时间,确需变动的须由开课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交教务处同意后更改。
教务处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