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05方案”、《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教社科[2015]3号文件)、《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意见》(鄂高工委[2007]35号)、《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2012高校版)等文件精神要求,我校经过调研其他院校开课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调整了《形势与政策》开课方案,从本学期开始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 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中的课时构成
依据教社政〔2004〕13号文件要求,在总学时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本科128学时,2学分),调整了理论学时与实践学时的分配。除毕业年级外,分学期配置学时。具体情况如下:
学期 |
本科 | |
理论学时 |
实践学时 | |
第一学期 |
6 |
14 |
第二学期 |
6 |
14 |
第三学期 |
6 |
16 |
第四学期 |
6 |
16 |
第五学期 |
6 |
16 |
第六学期 |
6 |
16 |
合计 |
36 |
92 |
总计 |
128 (计2学分) |
上述开课计划从本学期开始执行。
二、本学期本科生《形势与政策》开课安排
1.开课对象:
2013、2014、2015级本科学生
2.开课单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
3.开课方式
本学年《形势与政策》采用理论讲授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
(1) 理论讲授
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形势与政策》理论讲授任务。将全体2013、2014、2015级本科学生分为20个教学班,每个教学班固定一名教师作为主讲责任教师,负责本教学班的学生在校期间所有学期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工作。本学期每个教学班均安排两次专题讲授,一次讲授为3学时,从第六周开始授课。具体分班情况、授课教师、授课时间、地点等见附件1。相关学生也可以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班级课表及个人课表中查询该课程专题讲授的具体安排。
(2)实践活动
主要通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网上学习讨论和听党政领导、校外专家、学校领导所作的形势讲座与报告等方式开展。
①社会实践活动是由主讲责任教师根据教学班级情况在备选题目中选择一个主题,通过实地参观、调研、研讨等形式开展。校内实践也可以结合学校宣传部、学工部、学校社团、院系、班级组织的活动开展。校外实践可结合学校“三下乡”、“青年志愿者”等活动开展。校内调查、探究等实践活动可独自完成,校外实践宜采取小组合作方式开展。完成社会实践活动须按格式要求提交《实践报告》,独自完成的提交个人实践报告(见附件2),小组合作方式完成的,由组长负责提交团体实践报告(见附件3)。
②党政领导、校外专家、学校领导所作的形势讲座与报告随机安排,听取此类报告后必须完成《时事报告与讲座学习心得体会》(见附件4)
③通过校园网、微信等媒体收看、收听《时事》DVD、视频讲座等网上学习资源,积极参加网上讨论等活动。经过校内外媒体采用的实践成果可折算实践学时。
四、成绩评定
考核方式为考查。实行学年考核制,每学年考核一次,该课程总成绩为各学年考核平均成绩。学年总评成绩由理论环节成绩(占50%)、实践环节成绩(占50%)综合评定组成。
五、注意事项
1. 各学院可在教务系统中查询每个班级的《形势与政策》课程开课表。
2. 该课程选用中宣部和教育部组织制作的《时事报告(大学生版)》和《时事》DVD作为学生学习教材。
3. 该课程拟建立“网格化”QQ群,搭建师生沟通平台、传递学习资源、开展学习辅导。在各自然班组建班级学习QQ群,学习委员和班长负责管理;以各自然班学习委员为成员搭建教学班QQ辅导群,由主讲责任教师负责管理;以任课教师为成员建立教研QQ群。引导学生关注马院微信平台等媒体上的教学资源。
4.请各学院务必将开课通知准确传达给2013、2014、2015级本科学生,并在相应授课时间提醒学生参加,保证到课率。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形势与政策》课程开课表
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