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袁佳路等同学《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课程第三次考试违纪处分的决定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9-12

            院教[2018]26

  

各学院:

2017级学生《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课程及应用第三次考试过程中,袁佳路等12名同学无视考试规则,出现交换座位,替人考试、请人代考、替人考试、手机作弊的违纪现象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规则》的规定,干扰了正常的考试秩序,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考试纪律,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教育本人及广大学生根据院教[2012]63号《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袁佳路等12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具体见附表)。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严肃的考试环境,促进我校的学风、考风建设。

  

附表:2017级学生计算机基础第三次考试学生违纪及处理情况一览表.xlsx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一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