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18年关于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分奖励相关管理办法,现对参加此项竞赛的在校学生进行Ⅱ类学分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入围国赛的项目负责人认定6个学分,其他成员依据参与程度可认定1-5个学分;
2.入围省赛的项目负责人认定4个学分,其他成员依据参与程度可认定1-3个学分;
3.入围校级决赛的项目负责人认定2个学分,其他成员依据参与程度可认定0.5-1个学分;
4.其余报名参赛但未入围的项目负责人认定1个学分,其他成员可认定0.5个学分;
5.同项目多层次入围的,取最高层次奖励学分,不重复计算。同一名学生参加多个项目时,取入围最高层次项目奖励学分,不重复计算。
奖励名单及分值见附件。
附件: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在校学生Ⅱ类学分奖励名单及奖励分值一览表.xlsx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