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现将2019年申请学士学位及双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普通本科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
根据省学位办的文件精神,本科专业在首批毕业生毕业当年,需要提交学士学位授权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经省学位办审核批准后,方有资格授予学士学位。我校今年有2个专业有首批本科毕业生(具体见下表)。为了保证这2个专业2019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现启动以下2个专业申报学士学位授权工作:
学院 | 专业 |
管理学院 | 酒店管理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制药 |
请相关学院、专业负责人明确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并按要求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1),完成相关材料的撰写、支撑材料的归类存档和自评工作。并于2019年3月30日前完成《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的填写、初审、打印、初装工作,经学院负责人在材料封面空白处签字盖章后(含电子版)交教务处学籍科,由教务处进行材料复审、精装工作。
二、普通本科专业申请双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
根据省学位办的文件精神,具有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必须是教学资源充足、教学与学位管理规范、获学士学位授权4年以上的优势专业。我校今年有16个专业具有申报的基本资格:
学院 | 目前具备申报双学士学位资格的专业 |
数学与经济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
统计学 | |
计算机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管理学院 | 公共事业管理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化学 |
生物科学 | |
科学教育 | |
艺术学院 | 音乐表演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文学院 | 广告学 |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 应用物理学 |
机电技术教育 | |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 |
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 | 工程管理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以上专业需要提交学士学位授权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经省学位办审核批准后,具备双学士学位授予权后方能进行双学士学位的招生。请相关学院根据自身专业建设的实际,确定是否申报双学士学位授予权。
请相关学院、专业负责人明确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并按要求填写《申请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2),完成相关材料的撰写、支撑材料的归类存档和自评工作。并于2019年3月30日前完成《申请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的填写、初审、打印、初装工作,经学院负责人在材料封面空白处签字盖章后(含电子版)交教务处学籍科,由教务处进行材料复审、精装工作。
三、学位授权专业的评审工作
各专业自评结束后,教务处将根据省学位办的要求,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具体时间根据省学位办的安排另行通知)。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