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申请学位授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2-26

各相关学院:

现将2019年申请学士学位及双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普通本科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

根据省学位办的文件精神,本科专业在首批毕业生毕业当年,需要提交学士学位授权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经省学位办审核批准后,方有资格授予学士学位。我校今年有2个专业有首批本科毕业生(具体见下表)。为了保证这2个专业2019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现启动以下2个专业申报学士学位授权工作:

 

学院

专业

管理学院

酒店管理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制药

请相关学院、专业负责人明确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并按要求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1),完成相关材料的撰写、支撑材料的归类存档和自评工作。并于2019330日前完成《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的填写、初审、打印、初装工作,经学院负责人在材料封面空白处签字盖章后(含电子版)交教务处学籍科,由教务处进行材料复审、精装工作。

 

二、普通本科专业申请双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

根据省学位办的文件精神,具有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必须是教学资源充足、教学与学位管理规范、获学士学位授权4年以上的优势专业。我校今年有16个专业具有申报的基本资格:

学院

目前具备申报双学士学位资格的专业

数学与经济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统计学

计算机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管理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化学

生物科学

科学教育

艺术学院

音乐表演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

文学院

广告学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应用物理学

机电技术教育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以上专业需要提交学士学位授权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经省学位办审核批准后,具备双学士学位授予权后方能进行双学士学位的招生。请相关学院根据自身专业建设的实际,确定是否申报双学士学位授予权。

请相关学院、专业负责人明确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并按要求填写《申请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2),完成相关材料的撰写、支撑材料的归类存档和自评工作。并于2019330日前完成《申请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的填写、初审、打印、初装工作,经学院负责人在材料封面空白处签字盖章后(含电子版)交教务处学籍科,由教务处进行材料复审、精装工作。

三、学位授权专业的评审工作

各专业自评结束后,教务处将根据省学位办的要求,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具体时间根据省学位办的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 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doc

附件2 申请新增双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doc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