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审核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6-10

各学院:

2019—2020学年第学期教材选用审核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原则

1.选用教材须符合国家规定。严格按照学校《教材选用管理办法》(院教[2012]50号)文件规定,所选教材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满足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各专业必须选用对应层次教材,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种教材。

2.涉及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简称“马工程教材”),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最新教材目录及对应课程名单见附件1)

3.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国家级精品教材、省部级精品教材等优秀教材各学院选用优秀教材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4.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原则上不选用五年以上出版的教材,若未达到此标准,则需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确切原因,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选用。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若需使用外文原版教材,要严格遵守国家出版物进口管理的有关规定,学院应对教材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

6.若选用自编、参编教材,须是近三年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教材。

二、选用要求教材选用审核表填写说明

1.各学院按照教务管理系统开课任务书所上课程,按16级-19级,本科在前、专科在后的顺序填写,所有教材均由开课单位统一选用。不需选用教材的课程也须注明,以免发生漏订情况。(教材审核表见附件2)

2.“教材类型填写所选用的教材种类(“马工程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国家级精品教材、省部级精品教材、无等),如有校内教师编写出版的教材,请注明是主编还是参编。

3.确认学生及教师用书的准确征订数量,填写授课班级的现有实际学生人数(休学、退学和转专业的学生不计入)。

4.所选用的教材如为上下册或多册书籍,应在填写教材审核单前与以往教材审核选用表进行仔细核对,以免发生漏订、错订情况。

5.教材选用审核表准确完整填写完后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5684733@qq.com

三、注意事项

1.教材征订期结束后确需增订教材的,须书面报告说明缘由,由教学院长审批后送教务处,并同时附送准确详细的教材审核信息(电子版和纸质版)。

2.教材征订后,不得随意更换,如确实需要更换时,学院对已征订教材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3.教材选用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教材,亦不得擅自复印教材。

截止时间:

2019618日,逾期不报,教材中心将不再负责征订。

 

联系人:李茜

邮箱:15684733@qq.com

联系电话:87943523

附件1:140种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总表.xlsx  

附件2:教材审核表.xlsx  

                                  

                                教务处

                                  201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