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按异动类型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籍异动审批表》(一式三份);学生信息、“学籍异动原因”、“家长意见”为必填项(学生申请休学、退学需家长签署意见,如家长未能到校,可由辅导员核实后签署核实意见;退学学生同时还需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退学离校通知单》,此表一式四份,至各相关职能部门加盖公章);
二、“学院意见”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审核签字,盖学院公章;
三、因病办理休学后复学时需经校医院审核,并在“校医院意见栏”签字盖章;
四、后勤宿管中心在“住宿管理”栏确认盖章;
以上程序办理完成后到教务处学籍科(217办公室)办理审批;
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籍异动审批表》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财务处各留存一份;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退学离校通知单》学院、教务处、财务处、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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