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在2020-2021学年度上学期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期间,王一清等54名同学无视考试规则,请人代考、采用手机、夹带等方式作弊,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学生管理规定》(鄂二师院行发〔2017〕20号)的规定,干扰了正常的考试秩序,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考试纪律,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教育本人及广大学生,根据《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院教〔2017〕77号)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认定林樾同学考试违纪,取消该课程考试成绩,给予警告处分;认定方子欣等45名同学考试作弊,取消该课程考试成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认定王一清等8名同学考试请人代考或代签他人姓名,取消该课程考试成绩,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具体见附表)。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严肃的考试环境,促进我校的学风、考风建设。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