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度通识选修课新开课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4-09

各教学学院:

丰富我校通识选修课课程资源,确保通识选修课开设的数量与质量,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管理办法》(院教[2018]36号)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2021-2022学年度通识选修课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课程的开设要立足于开阔学生的视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核心素养。

2.课程的选题必须面向全校学生,着眼于学生核心素质的全面提高。课程的内容安排要适应学生跨类选修的需要和普遍接受原则,避免课程内容过分专业化。

3.各学院可根据《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色,如开设艺术鉴赏类、教师教育类、创新创业类通识选修课程群。

4.鼓励教师根据学校《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学生核心素养提升的指导意见》(鄂二师院行发〔2020〕28号)的文件要求,围绕目标与自主、道德与责任、沟通与合作、科学与理性、健康与审美、信息与技术、实践与创新等七大核心素养体系来申请开设核心素养通识选修课程,并以此为基础建设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

二、申报条件

1.讲师以上职称教师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均可申请开课。其他人员开设通

识选修课由相关学院教学主管领导推荐,教务处审核批准。鼓励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企业导师开设通识选修课。

2.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选择适宜的教材。

3.每门通识选修课的讲授时数原则上不超过30学时。

4.请教师参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已开设的通识选修课一览表》(见附件1)申报新开课程,允许不同教师申报相同名称或内容的课程。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新开课教师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见附件2)。

2.学院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向学校推荐。

3.经教务处审定并确认开课资格后纳入通识选修课教学计划。

四、工作要求

1.为鼓励教师积极参与通识选修课开课,多开课、开好课,确保通识选修课教学质量和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2.各学院应统筹规划,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和优势,确定新开通识选修课的申报,对新开课的课程质量要严格把关,对开课内容、大纲、授课计划要仔细审核,对教师是否能正常开课要做出评价。

3.请各学院将本单位教师填写的申请表核实后进行汇总,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度通识选修课新开课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202142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列表.xls

附件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doc

附件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度通识选修课新开课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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