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立项项目的通知》(教育部司局函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1】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有关工作安排,我校决定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人为我省普通本科高校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有关领域开展研究探索和申报项目。团队参与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5人以内。每名学生每年只能申请主持1项省级项目,负责的省级以上项目还未完成的不得新申请项目。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原则上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二、申报数量
我校可申报省级及国家级项目共计80项,各院应在此分配名额基础上进行自审,选出优秀项目报送校级评选,各院报送项目数量不得少于以下分配数。
学院 | 项目数 | 学院 | 项目数 |
马院 | 5 | 化生学院 | 8 |
教科院 | 5 | 计算机学院 | 8 |
文学院 | 5 | 艺术学院 | 5 |
外语学院 | 5 | 体育学院 | 5 |
数经学院 | 8 | 管理学院 | 8 |
建材学院 | 8 | 新传学院 | 5 |
物机学院 | 8 |
三、申报材料
1.各学院报送以下材料: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附件2)。
2.申报创业实践类项目的,还需报送该项目的商业策划书。
3.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工作方案进行论证,通过论证后才会推荐至省级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4.填写项目信息汇总表时须按照优先次序排序编号。
四、申报方式与注意事项
1.请各院于6月10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指定QQ:767489490或电子邮箱:767489490@qq.com,办公室地址:行政楼235室,联系电话: 18694042599王慧玲。
2.所有申报的项目都可以参加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通知另行发布。
(附件一)2021年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导入模板.xls
(通知一)03-正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pdf
(通知二)鄂教高办函〔2021〕7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