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紫彤等12名同学2021-2022学年度上学期期末考试违纪处分的决定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3-01

各学院:

在2021-2022学年度上学期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期间,陆紫彤等12名同学无视考试规则,采用夹带方式作弊,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学生管理规定》(鄂二师院行发〔2017〕20号)的规定,干扰了正常的考试秩序,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考试纪律,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教育本人及广大学生,根据《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院教〔2017〕77号)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认定陆紫彤等12名同学考试作弊,取消该课程考试成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具体见附表)。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严肃的考试环境,促进我校的学风、考风建设。

 

附件:2021-2022学年度上学期期末考试违纪学生名单.xlsx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