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部分教室作为自习室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4-14

各教学学院:

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改善同学们考研和求职考试学习环境,经研究决定将四号十号教学楼的部分教室开放作为学生自习室,教室编号为4204、4205、4207、4208、4209、4210、4211、10301、10302,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8:30-21:00;周六和周日8:30-21:00。请同学们使用时遵守以下规则

1.以上教室作为公共教室,统一用于学生自主学习使用。其他各类教学工作、集体活动等均需通过教务系统办理审批手续。

2.遵守公共道德,讲究文明礼貌。自觉维护室内公共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入室着装整洁,维护室内卫生不在室内饮食,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等,学习结束将垃圾扔到垃圾桶

  4.保持室内安静,切忌大声喧哗。不得出现喧哗、朗读、大声接听手机等行为

  5.座位公共使用,不得刻意占座。不得用物品、书籍等抢占教室座位,离开时须带离个人物品,做到人走桌净。 

  6.爱护室内设施、禁止随意涂画。未经许可,禁止在室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

  7.严禁室内吸烟,不得使用明火。自习室内严禁吸烟,禁止随意开关电源、私接电器设备等。

教务处、学工部(处)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