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9-21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阶段(2022922--925日):

各学院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见附件1对自己所辖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实训场所)进行安全自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环境与管理、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水电安全、危险品储存及使用、危险废物处理、压力气瓶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等实验室安全范畴。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明确责任,统筹做好本部门实验室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尽快清零并做好记录,无法及时解决的将相关情况报送至我处实践科

二、学校检查阶段(2022926日—929日)。

1.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学院实验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2.检查完毕后向学院领导、教务处领导和分管校领导反馈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

三、落实整改方案及后续安排(2022930日——108日)

1.各学院根据相关的整改意见完成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时间。

2.根据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教务处将不定时组织抽查。

3.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