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上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及满意度调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2-05

各学院:

为了更全面了解和检查本学期课堂教学效果及学院、专业满意度情况,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学管理的改进,本学期网上评价工作将于2022年12月进行。为做好网上评价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对象

1.参评人: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专科学生,各教学学院。

2.课程评教对象:本学期所开设的全部课程。

3. 满意度调查对象:所有学院及相关专业。

二、评价时间、方式

1.学生评价时间段为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18日,评价方式采用自主上网评价(可以采用电脑、手机或其他移动终端登录),具体操作见附件。

移动端登陆地址http://218.199.113.115/sjd/#/homeIndex

电脑端登陆地址http://218.199.113.111/jsxsd/

也可登录:http://jwc.hue.edu.cn/2020/1128/c10836a122219/page.htm

2.各教学学院评价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18日,评价方式采用网上评价,教学学院评价只能在电脑端进行,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登录新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评价,具体操作见附件。

电脑端登陆地址:http://218.199.113.111/jsxsd/

三、评价内容

(一)课程评教

从师德师风、课堂管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客观真实评价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具体参见《关于修订评教指标体系的通知》(院质评〔2019〕8号)。

(二)学院满意度评价

学生从专业课程设置、教师教学能力、教师教学态度、教师课堂教学方式、学院实验实践教学满意程度、专业教材选用满意程度、学院课程考核方式、学院改善教学管理与服务质量、学院学生工作、教师教学与课程整体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此准确全面评估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保障体系,切实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进与发展。

(三)专业满意度评价

学生从专业定位、专业课程设置、专业课教师的师德、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效果、第二课堂活动开展、专业就业指导、班级学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此全面了解学校专业设置的合理性,为专业动态调整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四、评价实施及要求

1.教务处负责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学考评”、“学院满意度”、“专业满意度”模块的维护和管理;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各学院负责做好学生的宣传、组织工作,引导学生以客观、负责的态度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具体工作落实到责任人。

2.学生在评价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对教学的意见、建议,填写时请使用规范、文明的语言。

3.学生必须独立完成评价任务,不能相互干扰影响评判标准,更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

4.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考评”、“学院满意度”、“专业满意度”模块在设计上保证每位学生的评价信息不被跟踪,学生可以放心地对每位任课教师及其他问题进行客观、真实地评价。

5.学生网上评价通过登录我校校园网进行,在指定的评价时间内全天可评价,同学们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在非高峰时期上网评价,以获得较快的网络连接速度。

6.评价结束后由教务处对网上评教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并提交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析结果和各学院学生参评率,各学院学生评教率将纳入期末教学检查评分当中。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对“学院满意度”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并将结果纳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学院年度工作考核办法(暂行)》(鄂二师院行发〔2021〕18号)。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鄂二师院行发[2019]38号)文件精神,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对“专业满意度”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并将结果应用于2022年本科专业动态调整工作的相关指标体系。

五、评价结果的组成

(一)评教结果

1.学生评教平均分占80%。学生在教务处安排的统一时间内自主上网完成评教问卷。

2.教学学院评分数占20%。教学学院评价由学院教学副院长牵头,组织学院教学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等机构,按评教指标分别打分,评教结果学院院长和教学副院长签字并盖章生效。

3.校级督导团评价行使一票否决权。对评教结果前10%的教师,校级教学督导团有一票否决权。

(二)学院满意度评价结果

以教学学院学生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依据,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生参与率占30%,学生满意度答题结果占70%。

(三)专业满意度评价结果

以专业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依据以百分制计入专业动态调整指标体系。

六、其他

1.采用教务管理系统评价,学生如发现登录密码错误,请联系各学院教学办进行处理。分管教学副院长进入系统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科处理。

2.学生网上评价与各教学学院评价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将关闭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学生评教”功能,将无法再登录评价。

3.学生如未完成网上评价活动将无法使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成绩查阅和参加下学期的网上选课。

评教操作指南.doc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2年12月5日